《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新的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籍、考试、学生成绩等方面都做出了新的规定和新的要求,根据学校的相关工作部署,2018年3月15日,经管学院邀请教务处学籍科科长王亦旻老师为经管学院全体教师,在河西校区a210,进行了专业的高水平的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政策的讲座。教务处副处长万丽丽、学籍科苏珊老师,经管学院院领导及全体教师参会,会议由经管学院院长华欣主持。
华欣院长致欢迎辞。华院长代表学院全体师生对教务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她说经管学院是学校目前学生最多的学院,我们的专业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为我们的学生管理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从而保证了本科教学的质量。面对即将到来的审核性评估,对新的学籍管理规定的解读尤为重要。
教务处副处长万处长介绍了本次学籍管理培训的意义,深入到学院,把学校上学期集中进行的学生、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与一线教师进行交流与沟通。万处长表示经管学院院领导及全院教师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今天的讲座提供了共同学习的机会,希望能与一线教师能够互相深入的沟通。
接着王亦旻老师对《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纲领性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对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转专业实施办法和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处理办法等重要部分做了重要解读并与老师们进行交流。
最后,华院长在交流中充分肯定了教务处组织的专题培训,非常感谢王老师带来的精彩解读。她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全国广大教师做“四有”好教师,广大教师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面向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科学性和规范化,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传道受业,对学生加强诚信教育。提升教学管理质量水平的同时,打造良好的学风,促进学分制改革,从而助推学院内涵建设和发展。
审稿人:陶静琪